|簡體中文

比思論壇

 找回密碼
 按這成為會員
搜索



查看: 203|回復: 6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看了心中有火 酒后驾车撞死学生找人顶包被判3年缓刑5年

[複製鏈接]

28

主題

3

好友

1163

積分

高中生

Rank: 4

  • TA的每日心情
    開心
    昨天 03:48
  • 簽到天數: 1523 天

    [LV.Master]伴壇終老

    推廣值
    0
    貢獻值
    213
    金錢
    4926
    威望
    1163
    主題
    28

    回文勇士 文明人 附件高人 附件達人 簽到勳章 中學生 簽到達人 男生勳章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12-6-22 09:54:17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竟然缓刑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获悉,双流宝马肇事撞死高三学生一案尘埃落定:宝马司机陈建当晚饮酒后持超期的驾驶证驾驶宝马车,将高三男生撞死,并找人顶包。事发后,陈建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逮捕,双流法院一审认定构成交通肇事罪,判处陈建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顶包者游天红犯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去年12月5日20时许,25岁的陈建在双流县东升镇一餐馆吃饭、饮酒。当晚22时18分许,陈建持超过有效期的驾驶证驾驶宝马越野车回家。当陈建以超过限速5倍的时速在迎春路一段行驶时,与从路口驶出左转弯的小陈骑行的自行车相撞。小陈经现场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陈建为逃避法律责任弃车逃逸,并让游天红向公安机关投案作假证明,谎称其是肇事司机。第二天上午,陈建向公安机关投案。
      双流县法院审理认为,陈建在驾车过程中,持超过有效期的驾驶证、饮酒后在限速路段超速行驶,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而游天红明知陈建的行为是犯罪而为其作假证明包庇,其行为也触犯了刑法,应当以包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陈建在案发逃跑,是交通肇事后逃逸。不过其后,陈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这一行为是自首,法院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同时,陈建当庭自愿认罪,事发后他的亲属与被害人亲属达成了赔偿协议,并完全履行赔偿义务,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法院在量刑时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顶包者游天红明知陈建的行为是犯罪而为其作假证明包庇,其行为也触犯了刑法。
      
      案情回顾:在现场,伤者的同班同学江泽兰表示,2011年12月5日晚10时10分,晚自习结束后,她和几个同学刚走出校门,突然听到门口的保安喊,"发生车祸了"!她和同学冲上去一看,发现竟是同班同学陈照睿躺在地上。
      陈照睿的同班同学陈诗悦告诉成都商报记者,陈照睿身高1.7米,平时喜欢运动,成绩比较好,为人和气,同学都很喜欢他。
      据校门口一名保安介绍,陈照睿骑自行车下坡进入迎春路主道时,一辆宝马从左侧疾驰而来。躲闪不及,陈照睿被撞飞20多米远,而宝马车在侧行30米远后停下来,车上下来一名中年男子,仓皇地弃车逃离。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資源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按這成為會員

    28

    主題

    3

    好友

    1163

    積分

    高中生

    Rank: 4

  • TA的每日心情
    開心
    昨天 03:48
  • 簽到天數: 1523 天

    [LV.Master]伴壇終老

    推廣值
    0
    貢獻值
    213
    金錢
    4926
    威望
    1163
    主題
    28

    回文勇士 文明人 附件高人 附件達人 簽到勳章 中學生 簽到達人 男生勳章

    沙發
    發表於 2012-6-22 09:55:19 |只看該作者
    好讽刺,3年还缓期5年 尼玛 我是家属我会把法官干掉以惊动上面,警示当guang的,不要欺人太甚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5

    主題

    0

    好友

    365

    積分

    中學生

    Rank: 3Rank: 3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懶
    2020-4-2 20:52
  • 簽到天數: 94 天

    [LV.6]常住居民II

    推廣值
    0
    貢獻值
    0
    金錢
    143
    威望
    365
    主題
    5

    回文勇士 文明人 簽到勳章

    板凳
    發表於 2012-6-22 12:36:09 |只看該作者
    这个判罚值得商榷
    但..上面没有报道死者的赔偿问题吧?
    这个赔偿问题跟量刑有很大关系!!
    請大家多給發帖者支持,有您們回應支持,才有動力去發貼!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6

    主題

    7

    好友

    887

    積分

    高中生

    Rank: 4

  • TA的每日心情
    開心
    2024-7-17 16:25
  • 簽到天數: 85 天

    [LV.6]常住居民II

    推廣值
    0
    貢獻值
    1
    金錢
    1361
    威望
    887
    主題
    6

    回文勇士 文明人 中學生 男生勳章

    地板
    發表於 2012-6-23 21:07:27 |只看該作者
    請善用帖子右下角舉報鍵,來檢舉有害網站/垃圾/宣傳帖,每個舉報會有金錢增加。
    这就是社会
    不要把自己的東西藏起來,論壇需要你的分享才能成長!!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0

    主題

    2

    好友

    1167

    積分

    高中生

    Rank: 4

  • TA的每日心情
    奮斗
    2024-9-5 23:21
  • 簽到天數: 1417 天

    [LV.10]以壇為家III

    推廣值
    0
    貢獻值
    0
    金錢
    1725
    威望
    1167
    主題
    0

    回文勇士 文明人 簽到勳章 簽到達人 男生勳章 中學生

    5#
    發表於 2012-6-23 21:13:51 |只看該作者
    哎 上面有人就是不同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按這成為會員

    重要聲明:本論壇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比思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讀者及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於有關情形下,讀者及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 由於本論壇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若讀者及用戶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比思論壇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 (刪除前或不會作事先警告及通知 ),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如有任何爭議,管理員擁有最終的詮釋權。用戶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

    手機版| 廣告聯繫

    GMT+8, 2024-9-19 11:37 , Processed in 0.019330 second(s), 25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