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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管理] 跨国公司在中国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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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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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壇為家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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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2-9-23 17:55:54
    《考验--跨国公司败阵中国实录》
    作者: 李海龙
    跨国公司失利的核心原因之一--“经营管理模式化的延长线进入雷区”
    正如泛太平洋管理研究中心总裁刘持金先生所言, 跨国公司还能带给我们?跨国公司在本地市场的外国直接投资(FDI)也好,其他投资方式也好,无非就是带来资金、技术或者是一些制度、流程。除此之外跨国公司能带给我们什么?从做管理教育的角度,我认为跨国公司还能带来三个东西:对本地市场的职业道德的提升;对员工行为规范的提升;管理思想的融入。
      刘总说的非常好,的确,作为一家跨国经营的公司总会有一套自己多年来经过反复运用直至纯熟的经营管理模式。这种模式在多年的经营实践中已经“化”进了这些跨国公司的骨子里。
      但是在这时就会发生一种新的情况,那就是在跨国经营中这套经营管理定式是否能放之四海而皆准?
      我们知道,实施跨国经营管理时,所在国的国情、市场属性,目标顾客所处的环境是不同的。
      这里面包括风俗习惯不同、各个国家的历史不同导致的民族感情的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受教育的程度不同,宗教信仰和家庭构成等不同。
      在合资企业内部也会经常出现由于双方原有已经习惯的管理模式的惯性与新的管理模式的冲突,外资咨询公司克隆国外经营管理模式引进所在国企业而造成的“水土不服”。
      在独立实施跨国经营的外企业也会出现在本国和其他国度屡试不爽的所谓“先进战略拓展模式”在这个国度出现“非典”的症状等。
      因此,实施应该跨国经营的企业应该明白,实行全球营销,跨国经营企业面临的是一个诸多差异之间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经营环境,企业经营环境的跨文化差异是企业跨文化管理的现实背景。
      跨国经营企业所面临的经营环境包括经济环境、政治环境、法律环境、社会环境、文化环境等。其中文化因素对企业运行来说,其影响力是全方位的、全系统、全过程的。在跨国经营企业内部,东道国文化和所在国文化相互交叉结合,东道国和所在国之间以及来自不同国家的经理职员之间的文化传统差距越大。
      作为一家跨国经营的企业应该把这些跨国度、跨文化、跨环境等变异的因素考虑进来,充分的融合所在国的积极有效的管理思想,形成一套适用与所在国度的经营的模式,并且把它制定到“长期的战略中去”。
      可是非常遗憾的是,在本章中我们要说的恰恰是由于一些实施跨国经营企业在跨国经营管理中,因不切合所在国情、合作伙伴以及客户“企情”的实际情况,而依托自己的惯性照搬所谓的“成熟、先进的经营管理模式”造成经营和服务失败的案例。
      在本书所描述的跨国公司因经营管理模式与所在国市场、合作企业、所服务客户的冲突表现在这些具体的方面。
      譬如受到所在国市场处于“市场饥饿”状态下的高烧式“热销”的鼓励,而愈加坚信自己的区域合资扩张战略的有效性,从而进一步加快了扩张步伐,结果忽略了对市场的深度渗透,忽略了品牌的深度宣传。结果使得自己旗下的几乎所有品牌都被局限在了各个地域内,成了地地道道的地方品牌。
      而其他的所在国本土品牌的崛起以中低端市场渗透为特色的本土日化企业的攻势正好覆盖了这家跨国公司赖以生存的局域市场,最终只得无奈的成为一个拥有跨国公司头衔的尴尬的“地域品牌”。
      这个案例表现的是跨国公司的惯性投资策略进入所在国市场现状的“雷区” “触电”的失败根由。
      再譬如自恃自己在世界同业中的技术实力和在本国和其他国度市场已经成功的经验,认为自己可以包揽全部的配套业务,于是便依旧依循其一贯的经营模式克隆过来。
      按照其解释,作为一家跨国的大型电器公司,向来对自己自身具备的研发设计和生产能力极具信心,是以,自己全盘搞定是顺理成章的举措。
      同时,从成本战略上看,认为自己囊括了全部产业供应环节,就能够有效的控制成本支出率,避免了与供应商翻来覆去的讨价还价的过程,少了许多被人卡脖子的机会。
      而且,自己囊括全部产业供应,即使在短期内出现成本赤字,也只是“肉烂了还在锅里”,找平补齐的几率也是很大的。
      最重要的还是我们在法国、在荷兰都是这样,而且也很成功啊!
      结果呢,倒霉就倒在这个“都很成功”上了。
      由于并不是很清楚自己到底是什么角色,战线拉的过长,从而使自己的运营周期延长,运营成本也升高。
      结果呢,就突然遭遇价格战,在这个国度,特别是在电器行业,价格是一个非常关键的竞争点,几乎每一次竞争都是价格唱主角。在这种价格战的背景下,居高不下的成本就使得其显得尴尬不已,左冲右突穷于应付。然而销量的急剧下降使得亏损的口子越来越大,于是最后终于难以为继,而被迫卖掉了研发和生产单位以保住自己的在该国立足的位置。
      究其根源呢,还是那个问题,克隆所谓的“成熟战略”“一贯流程”惹的祸!于是顺理成章的划了一道“延长线”延伸过来,结果不幸进入冲突“雷区”导致失败。
    还譬如本书中的这家跨国咨询公司,拥有在欧美很多国家的企业进行咨询的经验,在他们引以为傲的案例库中储存了众多的成功案例。
      于是在多次偶然就成了必然的经验主义驱使下,他们将一套他们在欧美百货零售业操作成功的管理系统原封不动的导入一家所在国度的大型百货企业客户的公司里。
      结果是这套系统与客户的经营管理架构个格格不入。
      于是,客户公司不得不聘请另一家公司对系统进行改造整合的,出于对这家世界知名咨询公司的尊重,对此客户并没有太过激的言辞,只是暧昧的说,这套系统能做到高度集中管理,在总部控制方面具有很强的功能,但是国内百货商场多为综合性百货,与国外专业化经营有所不同”。
      其实言外之意已经很明显:由于咨询公司缺乏对所在国百货业的深入了解。换句话说也就是咨询公司对自己的客户甚至自己所操作的项目缺乏足够的认知,直接拿来在欧美的管理系统克隆过来,以至于造成与客户的经营现状格格不入的状况。
      同样是这家咨询公司,在为所在国的一家客户进行管理咨询中,称自己的方案是可以“一步到位”的先进方案,而且也是有成功案例的,于是这套方案被引进了这家大型IT企业进行实施。
      方案的核心是从个人权力式的管理方式向程序化管理方式转变,但是在一味的克隆下,却忽略了一个重要的问题点,那就是这家集团的管理人员不足,管理手段还相对滞后,没有成熟的明确的企业文化和管理理念,由于从创业初期到现在的管理程式的惯性,使得集团的管理基本上还停留在“人说了算”也就是“人大于制度”的阶段。
      这种程式从高层到基层都是很明显的,尤其是在一段时间的业绩“责任制”的背景下,公司内部的小团体利益所构成的“精神壁垒”,(个人崇拜)比较严重,一个分公司(部门)的运作经常是“核心人物”一票定夺。
      因此按照咨询公司的要求,要该集团立即动手,马上从个人权力式的管理方式向程序化管理方式转变,这对于该集团来说,的确有难度太大。
      5个月后,该集团难以继续承受销售下滑的压力,被迫返回原有的管理、营销体系,咨询方案宣告失败。
      为了这次咨询,该集团交足了学费,大量的应收账款、物资、库存的积压,由于机构调整中的交接不清和混乱,形成了一笔笔在子公司与分公司之间说不清的烂账,最后在整体上造成了高达1.3亿元的亏损。
      在本书中的另一个因克隆过去在别国实现了成功经营的经营管理模式导致失败的案例的表现形式是这样。
      该公司在与所在国的一家大型电器企业合资后,在营销管理上,依然照搬自己在发达国家的“成功”模式,但是这些模式很明显的不适应所在国的国情,首先委托一家也不十分了解所在国市场的“国际广告公司”统一制作广告,而这家“国际广告公司”不了解内地市场,广告定位不准,力度不够,使美国名牌并未得到消费者的认可。
      另外,由于是“白色家电”第一品牌,故而一举一动都要体现大公司的风度和气派,一上来就建立一整套类似在美国本土的管理机构;在公司不景气的情况下,对费用、成本也控制不严,仅美方四位管理人员一年的费用就达80万美元。
      而冰箱生产的化工原料执意从美国杜邦或GE公司进口,其成本高出13多;在管理方式上,中国企业对职工的管理靠监督,美国企业靠自觉,结果克隆的后果是监督机制不健全,约束不力,人心涣散,影响生产。
      而且习惯于规范的美国人不知“三角债”是何物,结果售出商品不能及时回款,最高时客户拖欠款高达六七千万元,造成公司资金周转不灵。
      最后结果合资公司的亏损越来越明显,经过风险评估后只得撤资。
      这个案例是非常典型的不切合所在国实际的模式化经营管理策略克隆,结果进入“雷区”的失败范例。
    让我们再来看另一家有同样失败经历的跨国公司:
      这家跨国公司的模式化经营管理策略核心是利用与投资国具有一定优势的企业合资来作为登陆过渡岛屿,从而从容的培植自己的市场优势,达到借势切入投资国市场的目的。同时,以最快速度最大化的获得合资公司的管理权,从生产、管理到销售便全部是由美方掌管,不愿意合资伙伴插手公司的“内部事务”。
      在合资后,以最快的速度建立自己的销售渠道网络以及相关的所有运营系统,避开合资方的销售渠道,自建网络,、使自己在技术和市场方面都占到足够的优势,不至于在今后的市场运作中被对方所掣肘。
      结果呢,由于急于建设自己的销售网络体系,导致公司的管理成本直线上升,直至超过了合资企业本身的最大承受力。
      同时立即进行合资公司管理层的“组阁”。采用美国本土规范的市场经济下的团队式管理、制度管理,直接从国外聘请职业经理人入主企业。由于这些经理人对中国国情和市场的不熟悉,使得他们也只得承袭在其他国家一贯的管理方法,结果许多无效的和错位的管理经营策略造成了经营失败。
      根据其在本土和其他国家市场的一贯的项目审批流程,一项市场推进方案,必须先传到香港分部,再传到美国总部去审批,一个来回要拖两三个月,等到方案批准,稍纵即逝的市场机会早已成为了昨日黄花。
      一味克隆所谓“成熟的管理模式”再加上本身对所在国市场的游戏规则的不熟悉,结果投入了大笔的资金,最后反被所在国同行们后发先至,占据了市场的制高点。最后落的个黯然退出游戏的结局。
      纵观这家跨国公司克隆过来的经营管理模式可谓是“逻辑严密,丝丝入扣”不失为一套不错的经营战略方案,但是只可惜并不适用于所在国的合资企业,结果同样逃脱不了“触雷”的结局。
      跨国公司失利的核心原因之一--“普遍狭隘的民族主义观念”
    所谓民族主义,就是一个民族对本民族的文化和历史的一种自我肯定和钟爱,是一个民族对自身存在的价值的肯定和推崇。民族主义本身并不意味着排他主义,但是民族主义必然要求维护本民族的价值观和其他利益,民族主义在本质上就是捍卫和推动一个民族的权益的自觉的观念和强烈的情感。
      因此,不同民族之间发生利益冲突时,民族主义就会表现出其排他性质。 
      通过斥责或蔑视一个民族维护自己权益的努力是不公平的,因为斥责者的斥责无非是想从观念上消除那种力量而已,其目的无非是推行自己的意志并实现自己的利益而已。
      狭隘的民族主义是对自己民族的一种极端盲目的肯定,以及采用极端的手段来捍卫自己权益的努力(这不一定成为理由——如果面对着反击侵略的情况的话)。
      通常狭隘的民族主义主要指的是前者,因为那种盲目的极端的自我肯定会成为这个民族发展中的障碍,并且会发展成一种民族优越论或者敌视其他民族(包括他们的文化)的心理。
      因为帝国主义对中国的侵略有着一百多年的历史,所以在中国人的集体无意识当中,对“帝国主义”的一切形式有着本能的拒绝乃至深恶痛绝。
      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至1970年代末,我们中国人过去所接受的“帝国主义”的概念,主要依据的还是列宁对帝国主义的论述,指称帝国主义是垄断的、寄生的、腐朽的、垂死的资本主义,是资本主义发展的最高阶段。其基本特征是垄断代替了自由竞争,形成了金融寡头的统治;对内残酷压榨劳动人民,对外推行殖民主义和霸权主义政策。而且,帝国主义是现代战争的根源。
      正由于此,在大多数中国人的脑海里,“文化帝国主义”所引起的联想更多的是取自政治、经济、军事的层面,也就是说,注重的是帝国主义的殖民主义侵略、掠夺、压榨和霸权。
      因此当这些跨国公司在已经中兴的中国再次以各种不同的形式摆出“狭隘民族主义”的谱,对这个国家的政权、民众指手画脚、作威作福时,人们集体无意识当中,对“帝国主义”的一切形式有着本能的拒绝乃至深恶痛绝的程序就被激活,从而在面对明目张胆的权益侵犯和隐形的狭隘民族主义歧视给与坚决的毫不留情的回应。
      在本书中我们接触的这些在中国投资兴业的的跨国公司都普遍带有这种我们称之为“狭隘民族主义”的观念的特征,从这个角度来说,本书中阐释的这些在中国市场以各种原因失败的跨国公司中,因这个原因而导致失败的占绝大多数。
      从案例中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在这些狭隘民族主义观念表现的非常强烈的比较典型的跨国公司中,大概有这么几种表现形式。
      譬如为了维护自己的企业形象和产品形象,维护作为自己国家作为世界汽车制造大国强国的形象,而长期隐瞒自己产品的质量隐患,视中国消费者的生命如草芥。
      在质量隐患被曝光,而且造成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并遭到所在国媒体的严词批判后,便同样也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狭隘民族主义的思想,不但不实事求是的主动承担责任,寻求妥善的解决方案,还依然寻找托词,逃避责任。
      这种维护自己狭隘的民族主义思想的后果就是使自己的产品质量在所在国消费者的中遭到质疑,并且自然的使所在国的政府为了维护本国公民的合法利益,按照情节轻重受到较为严厉的制裁,从而酿成企业跨国经营的发展进程受阻和丧失巨额利润的后果。
      再譬如为了阻止所在国的企业的产品销往自己想多占领市场份额的其他国度及地区市场,维护自己的国家和企业作为该行业寡头等利益,不惜一次又一次的发起“反倾销”诉讼。
      甚至在所在国大肆收购产品,引发该国行业的恶性竞争,然后便借此机会收集所谓的“反倾销”证据,然后冠冕堂皇的拿到法庭进行举证,以达到将该国的产品驱逐出市场的目的。
      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国家,任何一个行业都是“只能吃补药,不能吃泻药”的,从宏观经济发展的角度来讲,处在努力强国进程中的国家不允许任何一个行业出现整体被攻击和全行业亏损的局面发生。
      而跨国公司恶意攻击的后果就是必然会遭到所在国全行业以及政府授意的抵制和负面舆论的冲击,从而落的个声名狼藉。
      而由于从骨子里那种狭隘的民族主义作怪,对自己的国家和自己作为所谓“发达国家”的自我提升和蔑视和轻慢所在国家和人民的原因,以至于从未想到会受到如此的抵制,甚至并未为在该国可能出现的错失制定对应的“危机处理”程序,结果在突然遭到危机时,竟显得有些惊慌失措,完全不似跨国大型公司的作派。
    又譬如在自身产品证据却凿的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理性的依照所在国的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通过正规渠道向其提出合理的要求时,不但不主动正视问题,与消费者协商解决问题,反而采取刻意回避;玩弄外交辞令;甚至反而向所在国的消费者提出所谓的“警告”这种令人气愤兼“啼笑皆非”的作派出现。
      而当消费者见民间渠道不能产生作用,意欲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竟然玩弄“隐形”游戏,明明到处挂着自己的招牌,却处处称这家公司早已“不存在”或违心的说“我们只是它的代理商”等恶意躲避的借口,而与此同时,又一面以某某公司名义对受害消费者自发成立的“受害者联盟”发出所谓的“严正警告”。
      这种权力和义务自相矛盾的行为最终激起了所在国举国上下的公愤和仇视。其结果只好是自己的企业品牌形象受损,消费者心寒。
      其实在这种行为的骨子里的含义就是典型的狭隘民族主义出于维护岁所谓的国体和所谓的“名牌”形象,蔑视所在国民族和公民的权益,发出的“我是世界强国的超级大公司,世界品牌,”的威胁,认定你们不能把我怎么样,也不敢把我怎么样。
      结果呢,由于看到这个国家的生意前景,在自己玩弄了一通“西洋景”之后,又忙不迭的搞什么“公关”,这时才发现自己的所谓“世界名牌”“超级大公司”的处理问题的能力竟是如此的“上部的台面”,可能只有在这时,才又一点反省自己“原来我们这样优秀的民族和优秀的企业”也有无能的时候。
      结果呢,吃亏的还是自己。
      还譬如由于自己对这个国家的同行业的敌视唯恐自己的生意被所在国的同行抢了,因而不但自恃技术实力,以高价向所在国的同行出售不及自己的过时的设备,而且在所在国的同行出现巨额亏损寻求合作支持时,俨然摆出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作派,拒绝提供任何的支持。
      甚至在所在国的政府为了挽救行业危局,主动以政府支持的名义垂出“橄榄枝”时也冷淡的拒绝,结果被它的老对手“一步登天”尽得先机,最后自己落的个垂头丧气得结局。
      为了挽回自己的损失,于是便“不按牌理出牌”,进行损害所在国利益的走私行为,甚至在所在国政府高层为了遏制走私,而授意行业举行的“承诺会”上,竟然提出要在协议上补充“不在知情得情况下参与走私”的无理条件才签字的荒谬举动,对所在国政府和同业的蔑视表露无遗。
      可是,这一切换来的结果就是使自己本在由于战略失误而已经不景气的市场境遇更加雪上加霜。
      在本书中提到的由于 “狭隘民族主义”的而导致的失败案例还有这样的范例。
      譬如自以为是的认为自己的智商能力以及“远见卓识”优于这个民族,因此,在与所在国的企业的合资经营中,独断专行,不听取了解市场的合作伙伴的正确的和善意的意见和建议,我行我素结果导致经营失败。
      以上种种,皆是由于“狭隘的民族主义”观念导致经营失利的典型范例,岁不敢自称可振聋发聩,但的确是言之凿凿,值得令一部分依然抱着这样的观念在这个国家发展的跨国公司深思。
      狭隘的民族主义给这些“自以为是”的跨国公司终于带来了苦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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